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宜银监罚决字〔201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收取银团贷款财务顾问费但未提供实质服务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10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4-10-28
    决定机关 安庆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苏绍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