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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秦处〔2020〕130300200000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药品零售企业未按照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1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3
    决定机关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皮迎春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