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左林罚决字[2020]第00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于2020年10月15日前恢复植被和生产条件处改变用途345平方米,每平方米10元,3倍处罚,共计人民币1035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10 |
决定机关 | 科尔沁左翼中旗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