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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左林罚决字[2020]第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于2020年10月15日前恢复植被和生产条件处改变用途345平方米,每平方米10元,3倍处罚,共计人民币103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0
    决定机关 科尔沁左翼中旗林业和草原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