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兴城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92682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辽1481民初1007号
    案号 (2018)辽1481执135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城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兴城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11-14
    发布日期 2019-03-1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兴城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共给付原告沈阳金中瑞商贸有限公司销售货款20万元,给付时间分别为2018年8月25日给付5万元、2018年9月25日给付7万元、2018年10月25日给付8万元。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267元,由原告沈阳金中瑞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