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丹宽市监处字〔2019〕4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9年3月8日我科室接到投诉举报:宽甸星辉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现场检查发现680ml/瓶虫草人参露酒,执行标准为GB27588,标签配料:优质白酒、人参(人工种植五年以下)、蛹虫草、蜂蜜,未标注含糖量,应标注含糖量:8G/L。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涉案虫草人参露酒11瓶;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15 |
决定机关 | 宽甸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丛日辉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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