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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北卫职罚〔20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1.未按照规定将卢德锟的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信息报告北海市卫生行政部门;2.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将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项目(高温)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3.未按照规定组织卢德锟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肆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0
    决定机关 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