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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临综执〔2021〕罚决字第01-00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2021年04月30日在台州临海市邵家渡街道临牛线附近在道路上运输分化岩未采取密闭覆盖措施的行为,违反了《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在道路上运输分化岩未采取密闭覆盖措施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故依据《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元整(¥31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临海农商银行或农商银行各分理处,持本决定书和临海市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7
    决定机关 浙江省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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