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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静处字(2019)第0620180013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促销内容应当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22
    决定机关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陶国谦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