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省宇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君宇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130923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川0184民初264号
    案号 (2017)川0184执34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崇州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3-01
    发布日期 2018-01-0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四川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四川省宇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2017年2月28日前给付原告俸勇志工程欠款16200元。如到期未付,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由被告四川省宇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加倍支付原告俸勇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原告俸勇志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118元,由被告四川省宇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该受理费已由原告垫付,被告于2017年2月28日将受理费支付原告)。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