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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13102292017000010023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马越,身份证:230604********1811,2010年1月-2013年1月,2013年3月-4月,2014年9月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未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10
    决定机关 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第八税务所
    法定代表人 牟月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