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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丽水市虹丰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蓝贤淼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69627216
    执行依据文号 甬仲裁字[2009]第44号
    案号 (2009)浙丽民执字第0016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市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09-11-05
    发布日期 2015-05-0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腾空房屋并交还申请人; 2.支付租金139968.00元及滞纳金; 3.支付拖欠水电费60257.58元及滞纳金; 4.赔偿因占用房屋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 5.支付仲裁费90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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