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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源汉达船务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74****670B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703民初1777号
    案号 (2020)苏0703执14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1-13
    发布日期 2020-01-2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应付原告欠款本金1277856元。被告分别于2019年12月31日偿还原告欠款本金277856元、于2020年3月31日前偿还欠款本金20万元,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欠款本金20万元,2020年9月30日前偿还欠款本金30万元,2021年1月31日前偿还欠款本金30万元。 二、如被告任何一期逾期未还,则原告可对剩余未还欠款申请强制执行,并且被告承担自2017年10月20日起按照年利率10%计算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16301元减半收取8150.5元,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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