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车辆的无感充电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1911335595.5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08564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09 |
申请公布号 | CN113085640A | 申请公布日 | 2021-07-09 |
分类号 | B60L53/66(2019.01)I;B60L53/65(2019.01)I;G07F15/00(2006.01)I | 分类 | 一般车辆; |
发明人 | 汝黎明;许钢;潘焱;符斌杰;郭永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三星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袁忠卫;孙盼峰 |
地址 | 31503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枫湾路16号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动车辆的无感充电方法,通过充电系统平台或在充电桩提前登记需要充电的电动车辆的车辆身份信息(包括车牌号、车辆识别码)、支付账户以及联系方式,且在充电桩与充电系统平台之间相互共享这些信息,在电动车辆驶入到充电车位时,充电桩判断该电动车辆的车牌号、车辆识别码已经做过登记时,即启动对该车辆的充电,并且在充电完毕后,充电桩根据自身为网络状态情况实时的或者延时地发送充电费用冻结信息给充电系统平台,然后由充电系统平台请求第三方平台去扣除对应的冻结资金,从而使得整个充电过程不需要去操作充电桩界面或者手机终端,即可以完成充电和充电费用结算操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