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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城法罚字[2017]第110040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华邦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设置招牌未按照规定备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2月初,当事人杭州华邦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备案,擅自在萧山区城厢街道萧绍路837号店门上方设置店面招牌。该招牌材质为铝塑板和亚克力材料,黑底白字,形状为长方形,规格为长4米,宽0.5米,合计2平方米,内容为“豪世华邦”汉字以及网址和英文名称“www.hshb.cnHOUSEHUABANG”。2017年02月23日15时46分被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设置招牌未按照规定备案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09
    决定机关 萧山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滕皋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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