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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浦公(消)行罚决字〔2018〕815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改变建筑物用途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26
    决定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支队
    法定代表人 阮为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