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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临综执〔2020〕罚决字第05-01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1月10日9时00分-11月10日10时58分,当事人杭州众汇置业有限公司在杭州临安区锦北街道临水路1121号前进行花坛挖掘改造未设置安全标志和安全防围措施,经测量,未设置防围措施区域面积为47.15平方米(长20.5米、宽2.3米)。当事人行为属于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案,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当事人杭州众汇置业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8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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