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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衡处〔2020〕131100200001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涉嫌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2.333332万元,罚款2.33333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3
    决定机关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志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