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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锡滨市监案字〔2020〕00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禁止销售不合格食品||食品经营者进货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8
    决定机关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