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下公(潮)行罚决字[2019]515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圆心医药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7月22日,浙江圆心医药有限公司与员工马某某口头签订劳动合同,该单位在与马某某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按时将马某某的信息报送到公安机关。2019年08月19日14时15分,被潮鸣派出所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收缴罚没专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19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潮鸣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