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兰公(兰)行罚决字[2019]50994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兰溪市战神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3月5日晚,兰溪市公安局兰江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兰溪市兰江街道丹溪大道211号战神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黄某、徐某有效身份证件。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兰溪市农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3-08 |
| 决定机关 | 兰溪市公安局兰江派出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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