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萧公(北干)行罚决字[2017]10965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7年02月17日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案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02月17日13时许,北干派出所民警在对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4*7号盛缘轩足浴店检查时,发现该店未将招用的流动人口陈敖(522123199808******)的身份信息报送至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该单位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萧山北干盛缘轩足浴馆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萧山分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2-28 |
| 决定机关 | 萧山区区公安分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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