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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陆丰市东信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58130****199E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581民初490号
    案号 (2021)粤1581执99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陆丰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陆丰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9-06
    发布日期 2022-03-2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陆丰市东信实业有限公司将原告沈伟彬、陈萍购买的陆丰市东海镇洛洲小区华贵路北侧9号东信小区A栋303号房办理权属登记所需材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向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二、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陆丰市东信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沈伟彬、陈萍支付延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违约金64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逾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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