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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伊霍城工商处字〔2015〕第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20箱不合格“阿可佳”含氨基酸水溶肥料。 2.处以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5-10-15
    决定机关 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潞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