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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浦处〔2021〕1520200044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无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43159万元,罚款0.05048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1
    决定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