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2020〕2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对无锡爱森仑特木业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5
    决定机关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