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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康联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邹晓峰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0195308-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京0102民初11878号
    案号 (2017)京0102执1286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12-29
    发布日期 2018-05-0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北京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康联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0月1日前向原告力新仪器(上海)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74084元; 二、若被告康联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在前述期限内给付货款,则被告康联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另行向原告力新仪器(上海)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674084元为基数,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 三、原告力新仪器(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康联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涉案合同编号为:LX12BJM0064C、LX13BJM0053C、LX13BJM0052C、LX13BJM0036C、LX13BJM0015C、LX13BJM0024C的6份《医疗设备购销合同》履行及货款结算不再有其他争议与权利主张。 案件受理费5270元,由被告康联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2017年10月1日前径行向原告力新仪器(上海)有限公司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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