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嘉秀洲(消)行罚决字〔2020〕017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嘉兴华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中山西路800、812号的嘉兴华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控主机存在故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鉴于该单位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设施仅为1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点在总数量的10%以下且不影响系统整体运行,属于较轻违法情形,符合《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嘉兴华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缴款方式:1、扫描缴款单中的二维码办理缴款;2、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嘉兴秀洲支行区府大楼分理处缴纳罚款,账户名:嘉兴市秀洲区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征收专户,帐号:19-320101040072521)。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嘉兴市秀洲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7月31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31 |
决定机关 | 秀洲区区公安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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