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2020]347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 |
| 行政处罚内容 | 瑞安市天驰鞋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28 |
| 决定机关 | 温州市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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