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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浙甬镇卫职当罚【2020】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0月19日查明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有下列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上述行为已违反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决定给予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9
    决定机关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何东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