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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鄞市监处〔2019〕6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并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30
    决定机关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徐学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