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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佛禅市监工处字〔2017〕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二、罚款3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09
    决定机关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佛山市骏威龙艾普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