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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环行罚字〔2021〕第1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二十四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6
    决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