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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珠文广旅体罚字〔2021〕第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七)、(九)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叁万元整(¥3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4
    决定机关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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