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绍柯市监案字〔2020〕57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从事食品经营 |
行政处罚内容 | 鉴于当事人于2020年7月24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外,决定处罚款人民币500元(伍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19 |
决定机关 | -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