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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招环罚字[202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3467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5
    决定机关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