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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衢运罚决字[2020]第3308004120000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衢州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04月23日16时25分,衢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魏俊、林峰在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签证时,发现衢州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车号为浙H.A6523混泥土搅拌车等技术级评定到期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技术等级评定间隔时间为十二个月,该车辆至2020年3月13日未进行技术等级评定,当事人违反《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3
    决定机关 衢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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