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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鄞)应急罚〔2020〕0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波市鄞州万乐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封堵生产经营场所的出口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01月06日,鄞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翁春雷、魏洁会同鄞州区云龙镇安监所工作人员,对位于云龙镇姚家浦村的宁波市鄞州万乐模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对企业车间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封堵生产经营场所的出口,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鄞)应急责改【2019】240号)要求该单位于2020年1月20日前整改完毕。宁波市鄞州万乐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封堵生产经营场所的出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1、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03
    决定机关 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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