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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成高市监处字[2020]0146 号
    违法行为类型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识标志等质量标志
    行政处罚内容 已缴纳罚款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0
    决定机关 成都市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周玉英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