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豫宛召交执罚 (2018)2105-0057 |
违法行为类型 | 洛阳市大一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豫AW8526号车辆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8年08月28日05时40分,南召县交通运输执法局流动治超中队执法人员王远、王志方在G207线1606KM+200M处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小明驾驶车号为豫AW8526号坤博牌六轴货运车辆未采取必要措施,造成所载砂石脱落、扬撒,系今年第一次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该车为洛阳市大一物流有限公司所有。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8-28 |
决定机关 | 南召县交通运输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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