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渝武隆市监处字(2020)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充装气瓶或移动压力容器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消除影响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7
    决定机关 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丛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