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西新闽航海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志文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62134315
    执行依据文号 南劳人仲裁字[2016]第1372号
    案号 (2017)桂0103执101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3-24
    发布日期 2017-07-3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执行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2015年8月1日至11月22日期间的工资玖仟贰佰元(9200元); 2、执行全部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