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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东交罚[2018]08494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8年11月22日10时35分,执法人员就陈波驾驶超限超载的粤BFT301重型自卸货车,于2018年11月1日21时54分被联合治超行动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一案,对货运源头单位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取证。经调查,粤BFT301重型自卸货车2018年11月1日晚上在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南城会展中心工地装载泥,车货总重54.99吨,轴数是4轴,超限23.99吨。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粤BFT301重型自卸货车超标准装载、配载。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28
    决定机关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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