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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济任执处字2021第0902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起重机械人员安全隐患未消除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济宁市汇源建安有限公司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22
    决定机关 济宁市任城区城市管理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