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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象公(西)行罚决字[2021]03288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1月29日,宁波鸿安铝业有限公司因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被象山县公安局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象山县公安局2021年11月29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9
    决定机关 浙江省象山县公安局西周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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