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苍市监处字〔2018〕3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医疗器械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被扣押的医疗器械SOFTXILHighsoftsilicone/Nasalimplant1盒、刀片4盒(294片);2、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同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12
    决定机关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施明亮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