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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惠阳执D罚字〔2020〕1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12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惠阳区淡水街道塘尾富口村地段“美景嘉园”项目建设工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广东修邦代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惠阳区淡水街道塘尾富口村地段“美景嘉园”项目工地施工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该项目工地内未开工建设的1幢、2幢、7幢建设区域裸土未采取覆盖,未覆盖面积为2988平方米。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7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0
    决定机关 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