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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荆州区工商处字[2017]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06
    决定机关 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荆州分局
    法定代表人 翁晓葵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