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康联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20224MA****GF1K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津0115民初1739号
    案号 (2020)津0115执297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执行法院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8-31
    发布日期 2020-12-0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天津康联牧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天津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货款519255.4元;二、被告天津康联牧业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以519255.4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3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990元,由原告负担3490元,被告负担4500元(原告已预交,被告负担部分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