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无锡天诚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空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8027384-2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江宁汤商初字第00121号 |
| 案号 | (2016)苏0115执1957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6-03-24 |
| 发布日期 | 2016-08-03 |
| 已履行 | - |
| 未履行 | - |
| 省份 | 江苏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无锡天诚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价款941348.5元及利息(自2015年2月1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应收案件受理费1326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8263元,由被告天诚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苏博特公司垫付,被告天诚公司在给付上述款项时应加付该垫款)。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