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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闽明沙交执(2020)罚字第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08
    决定机关 沙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