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闽明沙交执(2020)罚字第1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4-08 |
决定机关 | 沙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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